樂壇。

正所謂香港樂壇百花齊放,人才濟濟,各大唱片公司都為了自己的生財工具而自強不息,噱頭不絕。只可惜以現今以貌取人的風氣,歌藝這種最重要的要素卻被人忽略,然而歌迷卻不以為然,只要偶像是英俊的,漂亮的,就連走音也當是風格,放屁也芬芳撲鼻。作曲人 也為了這些雨後春筍,大量抄襲及沒誠意作品肆意推出,幸好,現今科技進步,電子節奏可彌補以上不足,慶幸「過骨」。

不過,對於一些對音樂有少許認識的樂迷來說,自然並不足夠。雖說現在以華語歌為主,培育本地音樂極為重要,但是卻走入歧途,雖 說可惜,但縱觀世界樂壇,對音樂執牛耳的歐美等地,此等現象也漸露,民心所趨,或是要求漸低,天知曉?當然,要在香港成為偶像 ,也要付出一定的代價,雖然要所謂唱得,還要演得,自然私生活也要活在戲中,所以註定一世扮純情,三十幾歲還要扮未失身,因為 香港某種道德還是很高的。 (PS:雷生,請不要再抄襲了,因為很多人知道你的音樂是出自那裡的。)

社會越來越進步,道德標準卻越嚴謹,相比世界各地,只有香港如是。「梁fing旗」事件便是如是,這是她的生活,她的喜樂,和你們 有什麼關係,但是,你們卻要理!因為好破壞你們的標售,因為她規定一世便要當處女,一世不可以有男人(何況是別人的男人)。因為 她令記者們不用再為挖哪一個人的蒼疤而廢寢忘餐,因為此話題還可支持一兩個月,因為你是梁fing旗,你搶走了我老公(起碼Fans是這 樣想的)!